环球360会员注册“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者:王萍发布时间:2019-10-29动态浏览次数:1256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提升研究生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西师发〔2019〕39号)文件要求和研究生院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环球360会员注册研究生教学科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院规、受到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

5、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6、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

(二)其他条件

1、“学术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2)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硕士生至少有1项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成果认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月”等各类学术活动,表现突出。

2、“实践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且成绩优异。

(2)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完成的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等实践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被采纳;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在国家教指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以及国家各专业教育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评选标准

在符合研究生“双星”评定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总分排名依次确定实践之星学术之星人选。

(一)学术之星

学术之星总分计算办法为:

总分=论文×40%+学术活动×20%+决赛成绩×40%

1、论文

由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与篇数来确定加分总和A、B、C类学术论文数量不限,可累计;D类学术论文计算1篇。其加分分值见下表:

论文级别

A1类

期刊

A2类

期刊

B类

期刊

C类

期刊

D类

期刊

独立作者

90

60

30

10

5

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90

60

30

10

5

注:论文指学术论文,以发表论文期刊原件作为加分依据,采稿通知一概不加分,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论文须是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有第一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必须在刊物上注明。发表在报纸(须为理论版,其它版面不计分)上的学术论文字数须在1500字以上,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字数须在3000字以上。

2、学术活动

(1)环球360会员注册“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活动

奖励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加分

5

3

2

(2)学术年会或其他重要会议

会议级别

国家级

独立作者

10

5

第一作者

7

3

第二作者

3

2

注:研究生参加本专业学术年会或其他重要会议的学术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本人发言照片和会议日程作为评奖依据。

3、决赛评分标准(100分)

(1)学术成果的创新性:是否探索了有价值的经济社会现象、规律,是否提出了新命题,新方法。(30分)

(2)学术研究的规范性(10分)

(3)现场答辩表现:对研究意义,选题背景、论文主要内容及成果的表达是否清楚, 是否准确的回答评委提问,是否对研究成果的意义有明晰的认识。(25分)

(4)专业素质:是否具有经济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15分)

(5)独立科研能力:在提供的学术成果中,本人应对其具有主要贡献,即在相应的工作中承担较大的工作量,创造性的解决本学术成果的关键问题。(20分)

(二)实践之星

实践之星总分计算办法为:

总分=实践成果和获奖×30%+资格证书×20%+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20%+决赛成绩×30%

1、实践成果和获奖

1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完成的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等实践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被采纳;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级别

国家级

厅局级

其他

加分

30

15

10

5

2)项目。主持且结项的校级(院级)课题项目方可加分参与各类项目一概不加分项目未结项者不加分。项目以结项证书为评奖依据,其加分分值见下表:

级别

校级

院级

加分

10

5

3)获奖。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在国家教指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以及国家各专业教育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以获奖证书原件为评奖依据,其加分分值见下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加分

30

15

2、资格证书

研究生参加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每通过一门加10分。取得CFA考试一级证书加10分,二级证书加20分,就高计算不累计。除CPA和CFA之外的其它资格证书一概不加分。

3、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

活动级别

学校组织

学院组织

每次加分

10

5

注:社会实践活动限定为由学院组织或委派的各种社会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和实习活动等,参加的活动要与专业相关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不超过10分。

4、决赛成绩(100分)

参加决赛的同学现场进行实践成果展示与答辩,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成果展示和现场答辩进行评分。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2017级、20182019研究生根据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的实践成果个人申请报名

参与评选“学术之星”的同学需先提交自己的已发表论文(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各一份),自主选定主题制作PPT,主题务必体现专业性和学术性,汇报需介绍选题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解决问题的方法、结论与政策建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参与评选“实践之星”的同学需先提交自己的实践成果,制作PPT进行汇报。

申请“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的研究生需在评选活动开始前一周根据学院具体通知,向研究生秘书报名,将汇报展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311255941@qq.com将纸质版报名和汇报材料由本人交教学10号楼C516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参选人初审初审后学院及时公布进入决赛同学名单。决赛安排在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期间进行。

   (二)决赛

学院召开2019年度研究生“双星”评选会,进入决赛的同学根据所选题目和内容进行学术报告,学院邀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部分教师组成评委,进行现场点评与评分,按平均分的高低对所有参与者进行排名,确定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与申述受理

学院对“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和名单在学院公告栏中张贴,并在各个班级工作群进行电子文档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最终裁定,若无异议,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致通过后,予以上报。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在申报过程中,如其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发现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已授予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称号的,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按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评选结束后对学生之星和实践之星结果进行公式,接受全院师生的广泛监督,对不符合学校、学院规定而获得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的研究生,师生有权向学院反映。学院核实情况后,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环球360会员注册

                             2019年10月25日